
看到這標題你一定覺得,借貸怎麼跟繳稅扯上關係?借貸方與債權方有借有還不是正常的嗎?當然,如果你跟對方是小額借貸的債務,就可以不必理會我接下來所要提醒的事項,但是如果你目前有借貸給人鉅額金錢,或是未來可能會將一大筆錢借貸給人,就請注意以下的內容了。先撇開那些因為情誼義氣不收利息的借貸關係,倘若你要借貸或是跟人借貸,借貸契約上載明了有收取利息部分的,請記住一件事,一般的借貸利率都有所謂的法定利息上限,債權人對超過部分的利息沒有請求權,債務人可以拒絕償還這部分的超額利息。
年關將近了,在過去的2020年中,無論是客戶也好或是親朋好友也好,蠻多人來申請小額借款或是跟我私下借款的,身為債權人,當然會希望新的一年來臨前,這些債務人能夠將借款清償。但我不習慣催促別人還債,一向堅持「你有錢就會還我,沒錢我逼你也沒用」的心態,所以不瞞大家說,有許多陳年舊帳至今未收回也是很正常的事,雖然我不會討債,但以每個人借款還款的模式去看,自然在心中對於對方的人品信用打了分數。有些人來借款,就會清清楚楚地告訴我,這筆錢什麼時候能還,無論期限長或短,說出口的承諾就一定會做到,然而有些人來借款,不知道是記性差還是根本不把自身信用放心上,總有百種理由一拖再拖,最後甚至撕破臉對簿公堂的情況也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