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錢

你的母親跟地下錢莊借錢

一定會簽下借據或本票

這個可以證明他們之間有借貸關係

地下錢莊要處理一條帳

一定會從最容易的地方下手

借款人還不出錢來 當然會找家人

看看家裡的人願不願意幫忙

如果你沒有抓到對方重利 恐嚇 傷害的證據

只是對方出現你就報警的話

就算警察來了 也只是來看一下

叫你媽欠錢要還而已

基本上有債務關係是事實

警察也沒辦法管
以為報警就能解決所有的事情
法條拿來貼一貼就想賺點數

實際上 現在的警察 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對方能提出借據證明雙方有債務關係

你們又無法證明對方有犯法的行為

那對不起 警察管不了這種民事糾紛

就像你去報案說有人要打你

他會要你被打了驗好傷再來報案

就是這麼簡單

地下錢莊,往往標榜著好借錢的旗號做廣告,而借款人,此時多半因

為信用破產或是其他因素如借貸金額上限已滿,因而無法向銀行借款

,此時只能選擇地下錢莊作為借款對象,可是麻煩也隨之而來

對方只說「你把錢還來,本票、你弟的身份證就還你」,結果之前還

的只夠還利息,現在還要想辦法一次還兩萬塊,搞到整個人仰馬翻欲

哭無淚。每個禮拜對方就到她公司門口等下班,她只好把錢交出來。

我的看法是,身為老姐,沒必要揹老弟的債,反正老弟跑了,過一段

時日就報失蹤,躲得夠久就報死亡,這筆債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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